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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設施檢測報告 北京消防檢測
來源: 時間:2023-01-30 17:21:58
北京億杰專業提供消防服務,10年耕耘安全可靠,專注北京全區的消防檢測公司。可出具各類建筑的消防電氣設施檢測,消防檢測報告。010-57113119 高效快速。
№:××消檢字2022-0001
設 施 名 稱 |
建筑消防設施 |
應 用 場 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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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 托 單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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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 測 類 別 |
內部檢測 |
注 意 事 項
1、檢測報告弄虛作假無效。
2、檢測只對當時消防設施狀態負責。
3、檢測報告無主檢、審核、批準人簽字無效。
4、檢測報告涂改無效。
5、檢測報告或復制檢測報告未加蓋騎縫章無效。
6、對檢測結論若有異議,應于收到檢測報告之日起7日內向檢測主管部門提出。
消防設施檢測報告
編號: 共 頁第 頁
產品名稱 |
建筑消防設施 |
檢測類別 |
內部檢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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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用場所 |
檢測時間 |
2020/08/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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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用場所地址 |
復檢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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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部門 |
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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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檢查參與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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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測依據 |
《建筑消防設施檢測技術規程》GA503-2004 《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45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施工及測收規范》GB50166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施工及測收規范》GB50261 《氣體滅火系統施工及測收規范》GB50263 《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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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消防 設施 列表 |
□A消防供配電設施 □B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C消防給水設施 □D消火栓和消防炮 □E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
□F泡沫滅火系統 □G氣體滅火系統 □H機械加壓送風系統 □I機械排煙系統 □J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 |
□K應急廣播系統 □L消防專用電話 □M消防分隔設施 □N消防電梯 □O滅火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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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項已檢測;□ 無此項;◣ 有此項而未檢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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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概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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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
測
結
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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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
無 |
批準: 審核: 主檢:
序號 |
標準要求 |
實測結果 |
結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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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般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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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各消防設施的組件和設備應符合設計選型,并應具有出廠產品合格證,消防產品應具有符合法定市場準入規則的證明文件。滅火劑應在有效期內。 |
各消防設施的組件和設備符合設計選型,并具有出廠產品合格證,消防產品具有符合法定市場準入規則的證明文件。滅火劑在有效期內。 |
符合標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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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各消防設施的組件、設備的永久性銘牌和按規定設置的標志,其文字和數據應齊全、符號應清晰、色標應正確。 |
各消防設施的組件、設備的永久性銘牌和按規定設置的標志,其文字和數據齊全、符號清晰、色標正確。 |
符合標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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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系統組件、設備、管道、線槽、支吊架等應完好無損、無銹蝕,設備、管道應無泄漏現象,導線和電纜的連接、絕緣性能、接地電阻等應符合設計要求。 |
系統組件、設備、管道、線槽、支吊架等完好無損、無銹蝕,設備、管道無泄漏現象,導線和電纜的連接、絕緣性能、接地電阻等符合設計要求。 |
符合標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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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消防供配電設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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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消防配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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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
消防用電設備應采用單獨的供電回路;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消防電梯、防排煙風機等的供電設備,應在各自-末一級配電箱處設置主、備電源自動切換裝置。 |
消防用電設備采用單獨的供電回路;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消防電梯、防排煙風機等的供電設備,在各自-末一級配電箱處設置主、備電源自動切換裝置。 |
符合標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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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消防設備配電箱應有區別于其他配電箱的明顯標志,不同消防設備的配電箱應有明顯區分標識。配電箱上的儀表、指示燈的顯示應正常,開關及控制按鈕應靈活可靠。 |
消防設備配電箱有區別于其他配電箱的明顯標志,不同消防設備的配電箱有明顯區分標識。配電箱上的儀表、指示燈的顯示正常,開關及控制按鈕靈活可靠。 |
符合標準要求 |
||
2.1.3 |
切換備用電源的控制方式及操作程序應符合設計要求。 |
切換備用電源的控制方式及操作程序符合設計要求。 |
符合標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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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 |
儀表、指示燈及開關按鈕等應完好,顯示應正常。 |
儀表、指示燈及開關按鈕等完好,顯示正常。 |
符合標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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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自備發電機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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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發電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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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1 |
儀表、指示燈及開關按鈕等應完好,顯示應正常。 |
儀表、指示燈及開關按鈕等完好,顯示正常。 |
符合標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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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2 |
自動啟動并達到額定轉速并發電的時間不應大于30s,發電機運行及輸出功率、電壓、頻率、相位的顯示均應正常。 |
自動啟動并達到額定轉速并發電的時間(實測結果)s,發電機運行及輸出功率、電壓、頻率、相位的顯示均正常。 |
符合標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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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3 |
機房通風設施運行正常。 |
機房通風設施運行正常。 |
符合標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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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儲油設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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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1 |
儲油箱內的油量應能滿足發電機運行3-8h的用量,油位顯示應正常。 |
儲油箱內的油量能滿足發電機運行3-8h的用量,油位顯示正常。 |
符合標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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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2 |
燃油標號應正確。 |
燃油標號正確。 |
符合標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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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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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消防控制室 |
消防控制室的門應向疏散方向開啟,并應在入口處設置明顯的標志。 |
消防控制室的門向疏散方向開啟,并在入口處設置明顯的標志。 |
符合標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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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控制室內應有顯示被保護建筑的重點部位、疏散通道及消防設備所在位置的平面圖或模擬圖等。 |
消防控制室內有顯示被保護建筑的重點部位、疏散通道及消防設備所在位置的平面圖或模擬圖等。 |
符合標準要求 |
|||
消防控制室的送、回風管,在其穿墻處應設防火閥。 |
消防控制室的送、回風管,在其穿墻處設防火閥。 |
符合標準要求 |
|||
消防控制室內嚴禁與其無關的電氣線路通過。 |
消防控制室內沒有與其無關的電氣線路通過。 |
符合標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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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控制室應設置可直接報警的外線電話和應急照明。 |
消防控制室設置可直接報警的外線電話和應急照明。 |
符合標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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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系統布線 |
控制、通訊和警報線路采用暗敷時,宜采用金屬管或經阻燃處理的硬質塑料管保護并應敷設在不燃燒體結構層內,且保護層厚度不宜小于30mm。當采用明敷時,應采用金屬管或金屬線槽保護并應在金屬管或金屬線槽上采取防火保護措施。采用經阻燃處理的電纜時,可直接設在電纜豎井或吊井內有防火保護措施的封閉式線槽內。 |
控制、通訊和警報線路采用暗敷,采用金屬管或經阻燃處理的硬質塑料管保護并敷設在不燃燒體結構層內,且保護層厚度30mm。采用明敷,采用金屬管或金屬線槽保護并在金屬管或金屬線槽上采取防火保護措施。采用經阻燃處理的電纜,可直接設在電纜豎井或吊井內有防火保護措施的封閉式線槽內。(注明:明敷或暗敷) |
符合標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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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系統、不同電壓等級、不同電流類別的線路,不應穿于同一根管內或線槽的同一槽孔內。 |
不同系統、不同電壓等級、不同電流類別的線路,沒有穿于同一根管內或線槽的同一槽孔內。 |
符合標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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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輸導線截面 |
管敷≥1.0mm2 |
管敷≥1.0mm2 (實際線徑) |
符合標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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槽敷≥0.75mm2 |
槽敷≥0.75mm2 (實際線徑) |
符合標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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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芯纜≥0.5mm2 |
多芯纜≥0.5mm2 (實際線徑) |
符合標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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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傳輸線路應采用穿金屬管、經阻燃處理的硬質塑料管或封閉式線槽保護。 |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傳輸線路采用穿金屬管或封閉式線槽保護。(注明:用哪種保護方式) |
符合標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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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緣電阻 |
系統每個回路對地絕緣電阻和導線間絕緣電阻應不小于20MΩ。 |
系統每個回路對地絕緣電阻和導線間絕緣電阻 MΩ。(實測結果) |
符合標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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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火災探測器 |
型號: 數量: 類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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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外觀 |
表面無腐蝕、涂覆層剝落、起泡現象,無明顯劃痕、毛刺等機械損傷。 |
表面無腐蝕、涂覆層剝落、起泡現象,無明顯劃痕、毛刺等機械損傷。 |
符合標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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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牢固程度 |
探測器底座安裝應牢固,不應有明顯松動。 |
探測器底座安裝牢固,沒有明顯松動。 |
符合標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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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安裝傾斜角 |
傾斜角不應大于45°。 |
(0°或具體數值)。 |
符合標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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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4設置位置 |
探測器周圍0.5m內不應有遮擋物。 |
探測器周圍0.5m內沒有遮擋物。 |
符合標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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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5功能試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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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5.1 |
點型感煙探測器 應在試驗煙氣作用下動作,向火災報警控制器輸出火警信號,并啟動探測器報警確認燈;探測器報警確認燈應在手動復位前予以保持。 |
在試驗煙氣作用下動作,向火災報警控制器輸出火警信號,并啟動探測器報警確認燈;探測器報警確認燈在手動復位前予以保持。 |
符合標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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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5.2 |
線型光束感煙探測器 當對射光束的減光值達到1.OdB~10dB時,應在30s內向火災報警控制器輸出火警信號,啟動探測器報警確認燈。 |
當對射光束的減光值達到1.OdB~10dB時,在30s內向火災報警控制器輸出火警信號,啟動探測器報警確認燈。 |
符合標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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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5.3 |
點型、線型感溫探測器 應在試驗熱源作用下動作,向火災報警控制器輸出火警信號;點型探測器報警應啟動探測器報警確認燈,并應在手動復位前予以保持。 |
點型、線型感溫探測器 在試驗熱源作用下動作,向火災報警控制器輸出火警信號;點型探測器報警啟動探測器報警確認燈,并在手動復位前予以保持。 |
符合標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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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5.4 |
火焰(或感光)探測器 應在試驗光源作用下,在規定的響應時間內動作,并向火災報警控制器輸出火警信號;具有報警確認燈的探測器應同時啟動報警確認燈,并應在手動復位前予以保持。 |
在試驗光源作用下,在規定的響時間內動作,并向火災報警控制器輸出火警信號;具有報警確認燈的探測器同時啟動報警確認燈,并在手動復位前予以保持。 |
符合標準要求 |
||
3.3.5.5 |
可燃氣體探測器 應符合GB15322-2003的5.1要求 |
符合GB15322-2003的5.1要求。 |
符合標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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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手動報警按鈕 |
型號: 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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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1安裝牢固程度 |
安裝應牢固,不應有明顯松動、傾斜。 |
安裝牢固,沒有明顯松動、傾斜。 |
符合標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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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2標志和安裝高度 |
應設置在明顯和便于操作部位,底邊距地面高度為1.3-1.5m,且應有明顯標志。 |
設置在明顯和便于操作部位,底邊距地面高度為 m,且有明顯標志。(實測結果) |
符合標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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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3設置位置 |
報警區域內每個防火分區應至少設置一只手動火災報警按鈕。 |
報警區域內每個防火分區至少設置一只手動火災報警按鈕。 |
符合標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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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一個防火分區內的任何位置到-鄰近的一個手動火災報警按鈕的步行距離,不應大于30m。 |
從一個防火分區內的任何位置到-鄰近的一個手動火災報警按鈕的步行距離 m。(實測結果) |
符合標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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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4功能試驗 |
被觸發時,應向報警控制器輸出火警信號,同時啟動按鈕的報警確認燈;應能手動復位。 |
被觸發時,向報警控制器輸出火警信號,同時啟動按鈕的報警確認燈;能手動復位。 |
符合標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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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火災報警控制器 |
型號: 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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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1安裝距離 |
壁掛式火災報警控制器安裝在墻上,其底邊距地面高度宜為1.3-1.5m,操作方便,靠近門軸的側面距墻不應小于0.5m,正面操作距離不應小于1.5m。 |
壁掛式火災報警控制器安裝在墻上,其底邊距地面高度為1.5m,操作方便,靠近門軸的側面距墻0.5m,正面操作距離1.5m。 |
符合標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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柜式火災報警控制器正面操作距離,當設備單列布置時,不應小于1.5m,雙列布置時,不應小于2m,距墻維修距離不應小于1.0m。其底宜高出地面0.1-O.2m。 |
柜式火災報警控制器單列布置,正面操作距離1.5m,距墻維修距離1.0m。其底高出地面0.1m。 |
符合標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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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2安裝牢固程度 |
安裝牢固、平穩、不得傾斜。 |
安裝牢固、平穩、沒有傾斜。 |
符合標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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壁掛式安裝在輕質墻上時,應采取加固措施。 |
壁掛式安裝在輕質墻上時,采取加固措施。 |
符合標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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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3柜內配線 |
電纜芯線和所配導線的端部,均應標明編號并與圖紙一致,字跡清晰不易褪色。 |
電纜芯線和所配導線的端部,均標明編號并與圖紙一致,字跡清晰不易褪色。 |
符合標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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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子板的每個接線端,接線不得超過兩根。 |
端子板的每個接線端,接線未超過兩根。 |
符合標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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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4系統供電 |
報警控制器應有主電源和直流備用電源。 |
報警控制器有主電源和直流備用電源。 |
符合標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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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電源引入線應直接與消防專用電源連接,并應有明顯標志。 |
主電源引入線直接與消防專用電源連接,并有明顯標志。 |
符合標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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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電源的保護開關不應采用漏電保護開關。 |
主電源的保護開關沒有采用漏電保護開關。 |
符合標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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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5接地保護 |
接地線應采用銅芯絕緣導線,線芯截面積不應小于4mm2;接地應牢固,并有明顯標志。 |
接地線采用銅芯絕緣導線,線芯截面積 mm2;接地牢固,并有明顯標志。(實際線徑) |
符合標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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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6接地電阻 |
報警控制器的接地應牢固并有明顯標志,單獨接地接地電阻值應小于4Ω。 |
報警控制器的接地牢固并有明顯標志,單獨接地接地電阻值為 Ω。(實測結果) |
符合標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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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警控制器的接地應牢固并有明顯標志,聯合接地(共用接地)電阻值應小于1Ω。 |
報警控制器的接地牢固并有明顯標志,聯合接地(共用接地)電阻值為 Ω。(實測結果) |
符合標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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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7電源狀態 |
主電源斷電時應自動轉換至備用電源供電,主電源恢復后應自動轉換為主電源供電,并應分別顯示主、備電源的狀態。 |
主電源斷電時自動轉換至備用電源供電,主電源恢復后自動轉換為主電源供電,并分別顯示主、備電源的狀態。 |
符合標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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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8功能試驗 |
報警記憶功能 |
功能正常 |
符合標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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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警顯示功能 |
功能正常 |
符合標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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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檢功能 |
功能正常 |
符合標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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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警優先功能 |
功能正常 |
符合標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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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障報警功能 |
功能正常 |
符合標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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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音復位功能 |
功能正常 |
符合標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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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源自動轉換和備用電源的自動充電功能 |
功能正常 |
符合標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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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火災顯示盤 |
安裝牢固、平穩、不得傾斜。 |
安裝牢固、平穩、沒有傾斜。 |
符合標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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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線端部應標明編號,并與圖紙一致,字跡清晰,不易褪色。 |
導線端部標明編號,并與圖紙一致,字跡清晰,不易褪色。 |
符合標準要求 |
|||
應符合GB17429-1998的3.2.1.2要求。 |
符合GB17429-1998的3.2.1.2要求。 |
符合標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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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消防聯動控制設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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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1消防聯動控制設備功能試驗 |
對室內消火栓應有控制消防水泵的啟、停;顯示消防水泵的工作、故障狀態;顯示啟泵按鈕的位置。 |
對室內消火栓有控制消防水泵的啟、停;顯示消防水泵的工作、故障狀態;顯示啟泵按鈕的位置。 |
符合標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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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自動噴水或水噴霧滅火系統應能控制系統的啟、停;顯示消防水泵的工作、故障狀態;顯示水流指示器、報警閥、安全信號閥的工作狀態;對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應能顯示消防水池及水箱水位、有壓氣體管道氣壓,并能控制水泵、電磁閥、電動閥等的操作。 |
對自動噴水系統能控制系統的啟、停;顯示消防水泵的工作、故障狀態;顯示水流指示器、報警閥、安全信號閥的工作狀態;對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能顯示消防水池及水箱水位、有壓氣體管道氣壓,并能控制水泵、電磁閥、電動閥等的操作。 |
符合標準要求 |
|||
對管網氣體滅火系統應能顯示系統的手動、自動工作狀態;在報警、噴射各階段,控制室應有相應的聲、光警報信號,并能手動切除聲響信號;在延時階段,應自動關閉防火門、窗,停止通風空調系統,關閉有關部位防火閥;顯示氣體滅火系統防護區的報警、噴放及防火門(簾)、通風空調等設備的狀態。 |
對管網氣體滅火系統能顯示系統的手動、自動工作狀態;在報警、噴射各階段,控制室有相應的聲、光警報信號,并能手動切除聲響信號;在延時階段,自動關閉防火門、窗,停止通風空調系統,關閉有關部位防火閥;顯示氣體滅火系統防護區的報警、噴放及防火門(簾)、通風空調等設備的狀態。 |
符合標準要求 |
|||
對泡沫滅火系統應能控制泡沫泵及消防水泵的啟、停;顯示系統的工作狀態。 |
對泡沫滅火系統能控制泡沫泵及消防水泵的啟、停;顯示系統的工作狀態。 |
符合標準要求 |
|||
對干粉滅火系統應能控制系統的啟、停;顯示系統的工作狀態。 |
對干粉滅火系統能控制系統的啟、停;顯示系統的工作狀態。 |
符合標準要求 |
|||
火災報警后消防控制設備對防煙、排煙設施應有控制顯示功能。 |
火災報警后消防控制設備對防煙、排煙設施有控制顯示功能。 |
符合標準要求 |
|||
消防控制室在確認火災后應能切斷有關部位的非消防電源,并接通警報裝置及火災應急照明燈和疏散指示燈,控制電梯全部停于首層。 |
消防控制室在確認火災后能切斷有關部位的非消防電源,并接通警報裝置及火災應急照明燈和疏散指示燈,控制電梯全部停于首層。 |
符合標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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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控制設備在接到相應火災報警信號后對防火卷簾、常開的防火門應有控制顯示功能。 |
消防控制設備在接到相應火災報警信號后對防火卷簾有控制顯示功能。 |
符合標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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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可燃氣體報警控制器 |
型號: 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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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1可燃氣體報警控制器功能試驗 |
可燃氣體報警功能、故障報警功能、本機自檢功能、顯示與計時功能等,應符合GB16808-2008的4.1.3、5.3~5.6的相關規定。 |
可燃氣體報警功能、故障報警功能、本機自檢功能、顯示與計時功能等,應符合GB16808-2008的4.1.3、5.3~5.6的相關規定。 |
符合標準要求 |
||
主電源斷電時應自動轉換至備用電源供電,主電源恢復后應自動轉換為主電源供電,并應分別顯示主、備電源狀態。 |
主電源斷電時自動轉換至備用電源供電,主電源恢復后自動轉換為主電源供電,并分別顯示主、備電源狀態。 |
符合標準要求 |
|||
3.9火災警報裝置 |
型號: 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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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1安裝位置 |
安裝應牢固、平穩、無傾斜。 |
安裝牢固、平穩、無傾斜。 |
符合標準要求 |
||
未設置火災應急廣播的應設置火災警報裝置,每個防火分區至少應設一個火災警報裝置。 |
未設置火災應急廣播的設置火災警報裝置,每個防火分區至少設一個火災警報裝置。 |
符合標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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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2功能試驗 |
應在接收火災報警控制器輸出的控制信號后,發出聲警報或聲、光警報。 |
在接收火災報警控制器輸出的控制信號后,發出聲警報或聲、光警報。 |
符合標準要求 |
||
環境噪聲大于60dB的場所,聲警報的聲壓級應高于背景噪聲15dB。 |
環境噪聲為60dB,聲警報的聲壓級為??dB,高于背景噪聲15dB。(如果大于60dB填實測結果) |
/ |
|||
4 |
消防給水設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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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消防水池 |
消防水池的容量應符合設計要求。 |
消防水池的容量符合設計要求。 |
符合標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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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位及消防用水不被它用的設施應正常。 |
水位及消防用水不被它用的設施正常。 |
符合標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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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水設施應正常。 |
補水設施正常。 |
符合標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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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冷地區的消防水池應采取防凍措施。 |
消防水池采取防凍措施。 |
符合標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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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消防水箱 |
消防水箱的容積應符合設計要求。 |
消防水箱的容積符合設計要求。 |
符合標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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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箱應有補水措施,高層建筑中高位消防水箱壓力達不到要求時,應設增壓設施。 |
水箱有補水措施。 |
符合標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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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位及消防用水不被它用的設施應正常。 |
水位及消防用水不被它用的設施正常。 |
符合標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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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出水管上的止回閥關閉時應嚴密。 |
消防出水管上的止回閥關閉時嚴密。 |
符合標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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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穩壓泵、增壓泵及氣壓水罐 |
穩壓泵、增壓泵及氣壓水罐的規格型號應符合設計要求。 |
穩壓泵、增壓泵及氣壓水罐的規格型號符合設計要求。 |
符合標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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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動運行應正常;啟泵與停泵壓力應符合設定值;壓力表顯示應正常。 |
啟動運行正常;啟泵與停泵壓力符合設定值;壓力表顯示正常。 |
符合標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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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出口閥門應常開,標志牌應正常。 |
進出口閥門常開,標志牌正常。 |
符合標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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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消防水泵(包括噴淋泵)
型號:
數量:
廠家: |
水泵宜采用自灌式吸水,高層建筑中應采用自灌式吸水。一組消防水泵的吸水管不應少于兩條,吸水管上應安裝控制閥門,直徑不小于泵吸水口直徑。 |
水泵采用自灌式吸水。一組消防水泵的吸水管不少于兩條,吸水管上安裝控制閥門,直徑不小于泵吸水口直徑。 |
符合標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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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水泵(包括備用泵)規格、型號、性能指標應符合設計要求。 |
消防水泵(包括備用泵)規格、型號、性能指標符合設計要求。 |
符合標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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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水泵應有注明系統名稱和編號的標志牌。 |
消防水泵有注明系統名稱和編號的標志牌。 |
符合標準要求 |
|||
進出口閥門應常開,標志牌應正確。 |
進出口閥門常開,標志牌正確。 |
符合標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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壓力表、試水閥及防超壓裝置等均應正常。 |
壓力表、試水閥及防超壓裝置等均正常。 |
符合標準要求 |
|||
啟動運行應正常且消防聯動控制設備有反饋信號顯示。 |
啟動運行正常且消防聯動控制設備有反饋信號顯示。 |
符合標準要求 |
|||
4.5消防泵控制柜 |
消防水泵房應有明顯標志,應設應急照明、對講電話。 |
消防水泵房有明顯標志,設應急照明、對講電話。 |
符合標準要求 |
||
應有注明所屬系統及編號的標志。 |
有注明所屬系統及編號的標志。 |
符合標準要求 |
|||
按鈕、指示燈及儀表應正常,應能按鈕啟停每臺水泵。 |
按鈕、指示燈及儀表正常,能按鈕啟停每臺水泵。 |
符合標準要求 |
|||
主泵不能正常投入運行時,應自動切換啟動備用泵。 |
主泵不能正常投入運行時,自動切換啟動備用泵。 |
符合標準要求 |
|||
4.6水泵接合器
型號:
數量:套
|
水泵接合器規格、安裝位置和數量應符合設計要求。 |
水泵接合器規格、安裝位置和數量符合設計要求。 |
符合標準要求 |
||
水泵接合器應設標明用途的固定標志,水泵接合器距消防水池或室外消火栓宜為15~40m。 |
水泵接合器設標明用途的固定標志,水泵接合器距消防水池、室外栓為 m。 |
符合標準要求 |
|||
控制閥應常開,且啟閉靈活;單向閥安裝方向應正確,止回閥應嚴密關閉。 |
控制閥常開,且啟閉靈活;單向閥安裝方向正確,止回閥嚴密關閉。 |
符合標準要求 |
|||
試水開通功能正常。 |
試水開通功能正常。 |
符合標準要求 |
|||
地下式水泵接合器接口至井蓋的距離不宜大于0.40m,接口應正對井口。 |
地下式水泵接合器接口至井蓋的距離(實測數值)m,接口正對井口。 |
符合標準要求 |
|||
寒冷地區防凍措施應完好。 |
防凍措施完好。 |
符合標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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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消火栓、消防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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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室內消火栓
數量:個 |
室內消防給水管道至少有兩條進水管與室外環狀管網連接,室內消防給水管道應為環狀連接。 |
室內消防給水管道至少有兩條進水管與室外環狀管網連接,室內消防給水管道為環狀連接。 |
符合標準要求 |
||
豎管直徑應符合設計要求。 |
豎管直徑符合設計要求。 |
符合標準要求 |
|||
消火栓的布置和數量應符合設計要求。 |
消火栓的布置和數量符合設計要求。 |
符合標準要求 |
|||
消火栓箱應有明顯標志,箱內組件應齊全,箱門開關靈活。 |
消火栓箱有明顯標志,箱內組件齊全,箱門開關靈活。 |
符合標準要求 |
|||
消火栓栓口的安裝位置應能保證水帶與栓口連接方便。 |
消火栓栓口的安裝位置能保證水帶與栓口連接方便。 |
符合標準要求 |
|||
栓口中心距地面高度宜為1.1m,栓口出水方向宜向下或與設置消火栓的墻面相垂直。 |
栓口中心距地面高度為1.1m,栓口出水方向向下或與設置消火栓的墻面相垂直。(注明:實際安裝狀態) |
符合標準要求 |
|||
5.2室外消火栓
數量:個
|
室外消防給水管道應布置成環狀(用水量小于15L/S時可為枝狀)其進水管不宜少于2條。 |
室外消防給水管道布置成環狀(用水量小于15L/S時可為枝狀)其進水管不少于2條。 |
符合標準要求 |
||
室外消防給水管道的-小直徑不應小于100mm。 |
室外消防給水管道的-小直徑不小于100mm。 |
符合標準要求 |
|||
室外地上式消火栓應有直徑為150mm或100mm和2個直徑為65mm的栓口。 |
室外地上式消火栓有直徑為150mm或100mm和2個直徑為65mm的栓口。(注明:實際管徑) |
符合標準要求 |
|||
室外消火栓的布置和數量應符合設計要求。 |
室外消火栓的布置和數量符合設計要求。 |
符合標準要求 |
|||
室外地下式消火栓應有直徑為100mm和65mm的栓口各一個,且應有明顯的標志。 |
室外地下式消火栓有直徑為100mm和65mm的栓口各一個,且有明顯的標志。 |
符合標準要求 |
|||
室外消火栓距路邊不應超過2m,距房屋外墻不應小于5m。 |
室外消火栓距路邊不超過2m,距房屋外墻不小于5m。 |
符合標準要求 |
|||
5.3消防炮
數量:個 |
消防炮的布置應符合設計要求。 |
消防炮的布置符合設計要求。 |
符合標準要求 |
||
控制閥應啟閉靈活。 |
控制閥啟閉靈活。 |
符合標準要求 |
|||
回轉與仰俯操作應靈活,操作角度應符合設定值,定位機構應可靠。 |
回轉與仰俯操作靈活,操作角度符合設定值,定位機構可靠。 |
符合標準要求 |
|||
消防水泵啟動后,出水壓力應符合設計要求。 |
消防水泵啟動后,出水壓力符合設計要求。 |
符合標準要求 |
|||
5.4 啟泵按鈕 |
外觀完好,有透明罩保護,并配有擊碎工具。 |
外觀完好,有透明罩保護,并配有擊碎工具。 |
符合標準要求 |
||
被觸發時,應直接啟動消防泵,同時確認燈顯示。 |
被觸發時,直接啟動消防泵,同時確認燈顯示。 |
符合標準要求 |
|||
按鈕手動復位,確認燈隨之復位。 |
按鈕手動復位,確認燈隨之復位。 |
符合標準要求 |
|||
5.5 功能 試驗 |
靜水壓力 |
建筑高度不超過100m時,高層建筑-不利點消火栓靜水壓力不應低于0.07MPa。 |
MPa |
符合標準要求 |
|
當建筑高度超過100m時,高層建筑-不利點消火栓靜水壓力不應低于0.15Mpa。 |
MPa |
符合標準要求 |
|||
消火栓栓口處靜水壓力不應大于1.0MPa。 |
MPa |
符合標準要求 |
|||
靜水壓力,大于1.0Mpa時,應采取分區給水系統。 |
MPa |
符合標準要求 |
|||
動壓試驗 |
建筑高度小于24m普通建筑,-不利點充實水柱不小于7m。 |
m |
符合標準要求 |
||
建筑高度小于100m高層建筑,甲乙類廠房,超過六層民用,超過四層廠房、庫房,-不利點充實水柱不小于10m(0.135 MPa)。 |
MPa |
符合標準要求 |
|||
建筑高度小于100m高層工業建筑,高架庫房,-不利點充實水柱不小于13m(0.186 MPa)。 |
MPa |
符合標準要求 |
|||
建筑高度大于100m高層建筑,-不利點出水壓力不小于13m(0.186 MPa) |
MPa |
符合標準要求 |
|||
人民防空工程-不利點出水壓力不小于0.135 MPa。 |
MPa |
符合標準要求 |
|||
出水壓力,不應大于0.5Mpa;大于0.5MPa時,消火栓處應設減壓裝置。 |
MPa |
符合標準要求 |
|||
5.6消防炮 |
觸發啟泵按鈕時,消防水泵應啟動;出水壓力應符合設計要求。 |
觸發啟泵按鈕時,消防水泵啟動;出水壓力符合設計要求。 |
符合標準要求 |
||
6 |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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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管網的安裝 |
報警閥后的管道應采用內外壁熱鍍鋅鋼管,鍍鋅鋼管應采用溝槽式連接(卡箍)或絲扣、法蘭連接。 |
報警閥后的管道采用內外壁熱鍍鋅鋼管,鍍鋅鋼管采用溝槽式連接(卡箍)或絲扣、法蘭連接。(實際連接方式) |
符合標準要求 |
||
報警閥前采用內壁不防腐鋼管時可焊接連接,應在該段管道的末端設過濾器。 |
報警閥前采用內壁不防腐鋼管時焊接連接,在該段管道的末端設過濾器。 |
符合標準要求 |
|||
短立管及末端試水裝置的連接管,其管徑不應小于25mm。 |
短立管及末端試水裝置的連接管,其管徑不小于25mm。 |
符合標準要求 |
|||
管道橫向安裝宜設0.002-0.005的坡度,并應坡向排水管。 |
管道橫向安裝設0.002-0.005的坡度,并坡向排水管。 |
符合標準要求 |
|||
配水干管、配水管應作紅色或紅色環圈標志。 |
配水干管、配水管作紅色或紅色環圈標志。 |
符合標準要求 |
|||
6.2報警閥組
類型:
規格:
數量:套 |
報警閥組的規格、型號應符合設計要求。 |
報警閥組的規格、型號符合設計要求。 |
符合標準要求 |
||
報警閥組安裝在便于操作的明顯位置,距地高度宜1.2m,兩側與墻距不應小于0.5m,正面與墻距不應小于1.2m。 |
報警閥組安裝在便于操作的明顯位置,距地高度1.2m,兩側與墻距不小于0.5m,正面與墻距不小于1.2m。 |
符合標準要求 |
|||
報警閥組應有注明系統名稱、保護區域的標志牌、壓力表顯示應符合設定值。 |
報警閥組有注明系統名稱、保護區域的標志牌、壓力表顯示符合設定值。 |
符合標準要求 |
|||
報警閥組進出口的控制閥應采用信號閥,不采用信號閥時,應用鎖具固定閥位。 |
報警閥組進出口的控制閥采用信號閥,不采用信號閥時,用鎖具固定閥位。 |
符合標準要求 |
|||
報警閥組件應完整無損。 |
報警閥組件完整無損。 |
符合標準要求 |
|||
干式報警閥組氣源設備的安裝應符合設計和規范要求,壓力顯示應符合設定值。 |
干式報警閥組氣源設備的安裝符合設計和規范要求,壓力顯示符合設定值。 |
符合標準要求 |
|||
雨淋閥組配置傳動管時,傳動管的壓力表顯示應符合設定值;氣源設備的安裝應符合設計和規范要求。 |
雨淋閥組配置傳動管時,傳動管的壓力表顯示符合設定值;氣源設備的安裝符合設計和規范要求。 |
符合標準要求 |
|||
6.3水流指示器 |
方向指示正確且應有明顯標志。 |
方向指示正確且有明顯標志。 |
符合標準要求 |
||
信號閥應全開,并應反饋啟閉信號。 |
信號閥全開,并反饋啟閉信號。 |
符合標準要求 |
|||
水流指示器的啟動與復位應靈敏可靠,并同時反饋信號。 |
水流指示器的啟動與復位靈敏可靠,并同時反饋信號。 |
符合標準要求 |
|||
6.4噴頭 數量: 型號: 廠家: |
應符合設計選型。 |
符合設計選型。 |
符合標準要求 |
||
閉式噴頭玻璃泡色標應符合設計要求。 |
閉式噴頭玻璃泡色標符合設計要求。 |
符合標準要求 |
|||
不得有變形和附著物、懸掛物。 |
沒有變形和附著物、懸掛物。 |
符合標準要求 |
|||
6.5末端試水裝置 |
系統應在-不利點處設末端試水裝置,試水裝置包括閥門、壓力表、試水接頭及排水管,排水管徑不應小于25mm,便于操作。 |
系統在-不利點處設末端試水裝置,試水裝置包括閥門、壓力表、試水接頭及排水管,排水管徑25mm,便于操作。 |
符合標準要求 |
||
6.6 |
系統功能試驗 |
||||
6.6.1濕式系統 |
開啟末端試水裝置后,出水壓力不應低于0.05MPa。水流指示器、報警閥、壓力開關應動作。 |
開啟末端試水裝置后,出水壓力MPa。水流指示器、報警閥、壓力開關動作。(實測壓力) |
符合標準要求 |
||
報警閥動作后,距水力警鈴3m遠處的聲壓級不應低于70dB。 |
報警閥動作后,距水力警鈴3m遠處的聲壓級 dB。(實測音量) |
符合標準要求 |
|||
應在開啟末端試水裝置后5min內自動啟動消防水泵。 |
在開啟末端試水裝置后 min自動啟動消防水泵。(實測時間) |
符合標準要求 |
|||
消防控制設備應顯示水流指示器、壓力開關及消防水泵的反饋信號。 |
消防控制設備顯示水流指示器、壓力開關及消防水泵的反饋信號。 |
符合標準要求 |
|||
6.6.2干式系統 |
開啟末端試水裝置閥門后,報警閥、壓力開關應動作,聯動啟動排氣閥入口電動閥與消防水泵,水流指示器報警。 |
開啟末端試水裝置閥門后,報警閥、壓力開關動作,聯動啟動排氣閥入口電動閥與消防水泵,水流指示器報警。 |
符合標準要求 |
||
報警閥動作后,距水力警鈴3m遠處的聲壓級不應低于70dB。 |
報警閥動作后,距水力警鈴3m遠處的聲壓級 dB。(實測音量) |
符合標準要求 |
|||
開啟末端試水裝置后1min,其出水壓力不應低于0.05MPa。 |
開啟末端試水裝置后1min,其出水壓力 MPa。(實測壓力) |
符合標準要求 |
|||
消防控制設備應顯示水流指示器、壓力開關、電動閥及消防水泵的反饋信號。 |
消防控制設備顯示水流指示器、壓力開關、電動閥及消防水泵的反饋信號。 |
符合標準要求 |
|||
6.6.3預作用系統 |
火災報警控制器確認火災后,應自動啟動雨淋閥、排氣閥入口電動閥及消防水泵;水流指示器、壓力開關應動作。 |
火災報警控制器確認火災后,自動啟動雨淋閥、排氣閥入口電動閥及消防水泵;水流指示器、壓力開關動作。 |
符合標準要求 |
||
報警閥動作后,距水力警鈴3m遠處的聲壓級不應低于70dB。 |
報警閥動作后,距水力警鈴3m遠處的聲壓級 dB。(實測音量) |
符合標準要求 |
|||
火災報警控制器確認火災后2min,末端試水裝置的出水壓力不應低于0.05MPa。 |
火災報警控制器確認火災后2min,末端試水裝置的出水壓力 MPa。(實測壓力) |
符合標準要求 |
|||
消防控制設備應顯示電磁閥、電動閥、水流指示器、壓力開關及消防水泵的反饋信號。 |
消防控制設備顯示電磁閥、電動閥、水流指示器、壓力開關及消防水泵的反饋信號。 |
符合標準要求 |
|||
6.6.4雨淋系統 |
應能自動和手動啟動消防水泵和雨淋閥。 |
能自動和手動啟動消防水泵和雨淋閥。 |
符合標準要求 |
||
當采用傳動管控制的系統時,傳動管泄壓后,應聯動消防水泵和雨淋閥。 |
當采用傳動管控制的系統時,傳動管泄壓后,聯動消防水泵和雨淋閥。 |
符合標準要求 |
|||
壓力開關應動作,距水力警鈴3m遠處的聲壓級不得低于70dB。 |
壓力開關動作,距水力警鈴3m遠處的聲壓級 dB。(實測音量) |
符合標準要求 |
|||
消防控制設備應控制電磁閥、消防水泵,顯示反饋信號。 |
消防控制設備控制電磁閥、消防水泵,顯示反饋信號。 |
符合標準要求 |
|||
并聯設置多臺雨淋閥組的系統,邏輯控制關系應符合設計要求 |
并聯設置多臺雨淋閥組的系統,邏輯控制關系符合設計要求 |
符合標準要求 |
|||
6.6.5水幕系統 |
應能自動和手動啟動消防水泵和雨淋閥。 |
能自動和手動啟動消防水泵和雨淋閥。 |
符合標準要求 |
||
當采用傳動管控制的系統時,傳動管泄壓后,應聯動消防水泵和雨淋閥。 |
當采用傳動管控制的系統時,傳動管泄壓后,聯動消防水泵和雨淋閥。 |
符合標準要求 |
|||
壓力開關應動作,距水力警鈴3m遠處的聲壓級不得低于70dB。 |
壓力開關動作,距水力警鈴3m遠處的聲壓級 dB。(實測音量) |
符合標準要求 |
|||
消防控制設備應控制電磁閥、消防水泵,顯示反饋信號。 |
消防控制設備控制電磁閥、消防水泵,顯示反饋信號。 |
符合標準要求 |
|||
6.6.6水噴霧系統 |
應能自動和手動啟動消防水泵和雨淋閥。 |
能自動和手動啟動消防水泵和雨淋閥。 |
符合標準要求 |
||
當采用傳動管控制的系統時,傳動管泄壓后,應聯動消防水泵和雨淋閥 |
當采用傳動管控制的系統時,傳動管泄壓后,聯動消防水泵和雨淋閥 |
符合標準要求 |
|||
壓力開關應動作,距水力警鈴3m遠處的聲壓級不得低于70dB。 |
壓力開關動作,距水力警鈴3m遠處的聲壓級 dB。(實測音量) |
符合標準要求 |
|||
消防控制設備應控制電磁閥、消防水泵,顯示反饋信號。 |
消防控制設備控制電磁閥、消防水泵,顯示反饋信號。 |
符合標準要求 |
|||
并聯設置多臺雨淋閥組的系統,邏輯控制關系應符合設計要求。 |
并聯設置多臺雨淋閥組的系統,邏輯控制關系符合設計要求。 |
符合標準要求 |
|||
7 |
泡沫滅火系統(系統類型:固定式/半固定式高、中、低倍數泡沫滅火系統) |
||||
7.1泡沫泵站和泡沫液貯罐
|
泡沫泵站與保護對象的距離不宜小于30m,且應滿足在消防泵啟動后將泡沫混合液或泡沫輸送到-遠保護對象的時間不宜大于5min。 |
泡沫泵站與保護對象的距離(實測數值)m,且滿足在消防泵啟動后將泡沫混合液或泡沫輸送到-遠保護對象的時間(實測數值)min。 |
符合標準要求 |
||
泡沫泵站應設有與本單位消防站或消防保衛部門直接聯絡的通訊設備。 |
泡沫泵站設有與本單位消防站或消防保衛部門直接聯絡的通訊設備。 |
符合標準要求 |
|||
泡沫液貯罐罐體或銘牌、標志牌上應清晰注明泡沫滅火劑的型號、配比濃度、泡沫滅火劑的有效日期和儲量。 |
泡沫液貯罐罐體或銘牌、標志牌上清晰注明泡沫滅火劑的型號、配比濃度、泡沫滅火劑的有效日期和儲量。 |
符合標準要求 |
|||
貯罐配件應齊全完好,液位計、呼吸閥、安全閥及壓力表狀態應正常。 |
貯罐配件齊全完好,液位計、呼吸閥、安全閥及壓力表狀態正常。 |
符合標準要求 |
|||
泡沫液貯罐的安裝位置和高度應符合設計要求。 |
泡沫液貯罐的安裝位置和高度符合設計要求。 |
符合標準要求 |
|||
7.2比例混合器 |
比例混合器的選型應符合設計要求,液流方向應正確。 |
比例混合器的選型符合設計要求,液流方向正確。 |
符合標準要求 |
||
閥門啟閉應靈活,壓力表應正常。 |
閥門啟閉靈活,壓力表正常。 |
符合標準要求 |
|||
7.3 |
泡沫產生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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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1液上噴射的泡沫產生器 數量: |
液上噴射的泡沫產生器規格型號及數量應符合設計要求。 |
液上噴射的泡沫產生器規格型號及數量符合設計要求。 |
符合標準要求 |
||
吸氣孔、發泡網及暴露的泡沫噴射口,不得有雜物進入或堵塞,泡沫出口附近不得有阻擋泡沫噴射及泡沫流淌的障礙物。 |
吸氣孔、發泡網及暴露的泡沫噴射口,沒有雜物進入或堵塞,泡沫出口附近沒有阻擋泡沫噴射及泡沫流淌的障礙物。 |
符合標準要求 |
|||
當一個儲罐所需的泡沫產生器數量超過一個時,液上噴射的泡沫產生器應沿罐周均勻布置。 |
當一個儲罐所需的泡沫產生器數量超過一個時,液上噴射的泡沫產生器沿罐周均勻布置。 |
符合標準要求 |
|||
外浮頂儲罐泡沫產生器泡沫噴射口的設置和泡沫堰板的安裝應符合設計要求。 |
外浮頂儲罐泡沫產生器泡沫噴射口的設置和泡沫堰板的安裝符合設計要求。 |
符合標準要求 |
|||
7.3.2液下噴射的泡沫產生器 數量: |
液下高背壓泡沫產生器應水平安裝在在防火堤外的泡沫混合液管道上。進口側應設置檢測壓力表接口,在其出口側應設置壓力表,背壓調節閥和泡沫取樣口,安裝尺寸應符合設計要求。 |
液下高背壓泡沫產生器水平安裝在在防火堤外的泡沫混合液管道上。進口側設置檢測壓力表接口,在其出口側設置壓力表,背壓調節閥和泡沫取樣口,安裝尺寸符合設計要求。 |
符合標準要求 |
||
泡沫噴射口的布置和安裝高度應符合設計要求。 |
泡沫噴射口的布置和安裝高度符合設計要求。 |
符合標準要求 |
|||
7.3.3高倍數泡沫發生器 |
高倍數泡沫發生器規格型號、數量和安裝位置應符合設計要求。 |
高倍數泡沫發生器規格型號、數量和安裝位置符合設計要求。 |
符合標準要求 |
||
應無損壞或變形,各噴嘴應無堵塞,發泡網噴水狀態正常。 |
無損壞或變形,各噴嘴無堵塞,發泡網噴水狀態正常。 |
符合標準要求 |
|||
泡沫發生器前應安裝控制閥、壓力表和管道過濾器,進口壓力不應小于設計值。 |
泡沫發生器前安裝控制閥、壓力表和管道過濾器,進口壓力不小于設計值。 |
符合標準要求 |
|||
吸氣孔、發泡網及暴露的泡沫噴射口,不得有雜物進入或堵塞;泡沫出口附近不得有阻擋泡沫噴射及流淌的障礙物。 |
吸氣孔、發泡網及暴露的泡沫噴射口,沒有雜物進入或堵塞;泡沫出口附近沒有阻擋泡沫噴射及流淌的障礙物。 |
符合標準要求 |
|||
7.4泡沫栓 |
泡沫混合液管道上泡沫消火栓的規格、型號、數量、位置、安裝方式應符合設計要求。閥門啟閉應靈活。 |
泡沫混合液管道上泡沫消火栓的規格、型號、數量、位置、安裝方式符合設計要求。閥門啟閉靈活。 |
符合標準要求 |
||
地上式消火栓應垂直安裝,其大口徑出液口應面向道路。 |
地上式消火栓垂直安裝,其大口徑出液口面向道路。 |
符合標準要求 |
|||
地下式消火栓應有明顯的標志,其頂部出口與井蓋底面的距離不得大于400mm。 |
地下式消火栓有明顯的標志,其頂部出口與井蓋底面的距離(實際數值)mm。 |
符合標準要求 |
|||
室內泡沫消火栓栓口方向宜向下或垂直于墻面,高度為1.1m。 |
室內泡沫消火栓栓口方向(實際安裝狀態),高度為1.1m。 |
符合標準要求 |
|||
7.5泡沫噴頭 |
泡沫噴頭的規格、型號、數量應符合設計要求。 |
泡沫噴頭的規格、型號、數量符合設計要求。 |
符合標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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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沫噴頭的安裝位置應符合設計要求。 |
泡沫噴頭的安裝位置符合設計要求。 |
符合標準要求 |
|||
噴頭四周不應有影響的障礙物并保證使泡沫直接噴到保護對象上。 |
噴頭四周沒有影響的障礙物并保證使泡沫直接噴到保護對象上。 |
符合標準要求 |
|||
7.6管道 |
泡沫和泡沫混合液管道應采用鋼管,管道外壁應進行防腐處理。防火堤外的泡沫混合液應有2‰的坡度坡向放空閥。 |
泡沫和泡沫混合液管道采用鋼管,管道外壁進行防腐處理。防火堤外的泡沫混合液有2‰的坡度坡向放空閥。 |
符合標準要求 |
||
連接產生器立管應用管卡固定在罐壁上,間距不宜大于3m,立管下端應設排渣清掃口。 |
連接產生器立管用管卡固定在罐壁上,間距(實測數值)m,立管下端設排渣清掃口。 |
符合標準要求 |
|||
泡沫混合液立管宜用金屬軟管與水平管道連接,浮頂儲罐可不設金屬軟管。 |
泡沫混合液立管宜用金屬軟管與水平管道連接,浮頂儲罐可不設金屬軟管。(按實際情況填寫) |
符合標準要求 |
|||
泡沫混合液管道、泡沫管道、泡沫液儲罐、泡沫比例混合器、壓力開關、管道過濾器、泡沫產生器涂紅色。 |
泡沫混合液管道、泡沫管道、泡沫液儲罐、泡沫比例混合器、壓力開關、管道過濾器、泡沫產生器涂紅色。 |
符合標準要求 |
|||
7.7 |
系統功能試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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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統的啟動方式:手動系統、自動/手動系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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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1噴射試驗 |
在消防泵試運轉及系統水壓試驗后,泡沫液儲罐儲存泡沫液之前應進行噴水試驗,試驗時各測點壓力值應符合設計要求。產生器噴灑應正常。 |
在消防泵試運轉及系統水壓試驗后,泡沫液儲罐儲存泡沫液之前進行噴水試驗,試驗時各測點壓力值符合設計要求。產生器噴灑正常。 |
符合標準要求 |
||
7.7.2 系統聯動試驗 |
對于自動探測報警和自動控制噴放的泡沫滅火系統應進行系統聯動試驗;系統能接收報警信號,并發出開啟系統的指令,直至噴水或噴射泡沫,噴射泡沫的時間不宜小于1min。 |
對于自動探測報警和自動控制噴放的泡沫滅火系統進行系統聯動試驗;系統能接收報警信號,并發出開啟系統的指令,直至噴水或噴射泡沫,噴射泡沫的時間(實測數值)min。 |
符合標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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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動控制方式的系統,應能正常啟動泡沫消防泵,噴發泡沫應正常。 |
手動控制方式的系統,能正常啟動泡沫消防泵,噴發泡沫正常。 |
符合標準要求 |
|||
8 |
氣體滅火系統 (二氧化碳滅火系統、鹵代烷滅火系統、七氟丙烷滅火系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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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防護區的設置 |
防護區內應設疏散通道,防護區門為防火門應向外開啟,并能自行關閉,在疏散通道與出口處,應設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 |
防護區內設疏散通道,防護區門為防火門且向外開啟,并能自行關閉,在疏散通道與出口處,設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 |
符合標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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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護區內和入口處應設聲光報警裝置,入口處應設安全標志和滅火劑釋放指示燈。 |
防護區內和入口處設聲光報警裝置,入口處設安全標志和滅火劑釋放指示燈。 |
符合標準要求 |
|||
無窗或固定窗扇的地上防護區和地下防護區,應設置機械排風裝置,滅火后防護區應能通風換氣。 |
無窗或固定窗扇的地上防護區和地下防護區,設置機械排風裝置,滅火后防護區能通風換氣。 |
符合標準要求 |
|||
門窗設有密封條的防護區應設置泄壓裝置。 |
門窗設有密封條的防護區設置泄壓裝置。 |
符合標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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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配置專用空氣呼吸器或氧氣呼吸器。 |
配置專用空氣呼吸器或氧氣呼吸器。(按實際配置填寫) |
符合標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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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護區設有開口時,應設置自動關閉裝置。 |
防護區設有開口時,設置自動關閉裝置。 |
符合標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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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瓶組與儲罐 |
貯瓶間應設在靠近防護區的專用房間,出口處應直通室外或疏散通道。 |
貯瓶間設在靠近防護區的專用房間,出口處直通室外或疏散通道。(按實際情況填寫) |
符合標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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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設應急照明。 |
設應急照明。 |
符合標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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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儲瓶間應設置機械排風裝置,排風口應直通室外。 |
地下儲瓶間設置機械排風裝置,排風口直通室外。 |
符合標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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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注明滅火劑名稱,儲瓶應有編號,驅動裝置應有分區標志牌,選擇閥手動啟閉應靈活。 |
注明滅火劑名稱,儲瓶有編號,驅動裝置有分區標志牌,選擇閥手動啟閉靈活。 |
符合標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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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防護區內用的滅火劑貯存容器規格應一致。 |
同一防護區內用的滅火劑貯存容器規格一致。 |
符合標準要求 |
|||
貯存容器的支、框架應固定牢固,并采取防腐處理。 |
貯存容器的支、框架固定牢固,并采取防腐處理。 |
符合標準要求 |
|||
儲瓶的稱重裝置應正常,并應有原始重量標記。 |
儲瓶的稱重裝置正常,并有原始重量標記。 |
符合標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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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氧化碳儲瓶及儲罐在滅火劑的損失量達到設定值時發出報警信號。 |
二氧化碳儲瓶及儲罐在滅火劑的損失量達到設定值時發出報警信號。 |
符合標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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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壓二氧化碳儲罐的制冷裝置應正常運行,控制的溫度和壓力應符合設定值。 |
低壓二氧化碳儲罐的制冷裝置正常運行,控制的溫度和壓力符合設定值。 |
符合標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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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系統組件 |
系統驅動裝置壓力表便于觀查,壓力符合設計要求;驅動瓶正面應設標志牌,標明防護區名稱,并安裝牢固;電磁驅動器電氣連接線應穿金屬管保護。 |
系統驅動裝置壓力表便于觀查,壓力符合設計要求;驅動瓶正面設標志牌,標明防護區名稱,并安裝牢固;電磁驅動器電氣連接線穿金屬管保護。 |
符合標準要求 |
||
集流管應固定在支、框架上并安裝牢固,組合分配氣體滅火系統的集流管上,應設泄壓裝置。 |
集流管應固定在支、框架上并安裝牢固,組合分配氣體滅火系統的集流管上,設泄壓裝置。 |
符合標準要求 |
|||
選擇閥上應設置標明防護區名稱或編號的永久性標志牌;手柄應在操作面一側,安裝高度超過1.7m時,應采取便于操作的措施。 |
選擇閥上設置標明防護區名稱或編號的永久性標志牌;手柄在操作面一側,安裝高度超過1.7m時,采取便于操作的措施。(按實測數值填寫) |
符合標準要求 |
|||
每個防護區主管道上應設壓力訊號器。 |
每個防護區主管道上設壓力訊號器。 |
符合標準要求 |
|||
容器閥與集流管之間的管道上應設液體單向閥,單向閥與容器閥或單向閥與集流管之間應采用軟管連接。 |
容器閥與集流管之間的管道上設液體單向閥,單向閥與容器閥或單向閥與集流管之間采用軟管連接。(注明:單向閥實際與誰連接) |
符合標準要求 |
|||
噴頭數量、型號、規格和噴孔方向,應符合設計要求。 |
噴頭數量、型號、規格和噴孔方向,符合設計要求。 |
符合標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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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氧化碳滅火劑貯存裝置應設稱重檢漏裝置。 |
二氧化碳滅火劑貯存裝置設稱重檢漏裝置。 |
符合標準要求 |
|||
滅火劑貯存容器內的實際壓力不應低于相應溫度下貯存壓力,且不應超過該貯存壓力的5%。 |
滅火劑貯存容器內的實際壓力不低于相應溫度下貯存壓力,且不超過該貯存壓力的5%。 |
符合標準要求 |
|||
8.4 |
氣體滅火系統功能試驗 |
||||
8.4.1啟動方式 |
管網滅火系統應有自動控制、手動控制和機械應急操作三種啟動方式。 |
管網滅火系統有自動控制、手動控制和機械應急操作三種啟動方式。 |
符合標準要求 |
||
無管網滅火裝置應有自動控制和手動控制二種啟動方式。 |
無管網滅火裝置有自動控制和手動控制二種啟動方式。 |
符合標準要求 |
|||
8.4.2模擬啟動試驗 |
自動狀態下,滅火控制裝置和報警控制裝置應在接到兩個獨立的火災信號或手動啟動緊急啟動按鈕后,防護區聲、光報警裝置啟動,延時20-30s,自動啟動驅動裝置,氣體釋放后,防護區的氣體釋放燈亮。 |
自動狀態下,滅火控制裝置和報警控制裝置在接到兩個獨立的火災信號或手動啟動緊急啟動按鈕后,防護區聲、光報警裝置啟動,延時(具體時間)s,自動啟動驅動裝置,氣體釋放后,防護區的氣體釋放燈亮。 |
符合標準要求 |
||
聯動設備動作正確,符合設計要求。 |
聯動設備動作正確,符合設計要求。 |
符合標準要求 |
|||
應急切斷應能在規定的延時時間內可靠地切斷自動控制功能。 |
應急切斷能在規定的延時時間內可靠地切斷自動控制功能。 |
符合標準要求 |
|||
8.4.3模擬噴氣試驗 |
滅火系統接到滅火指令后,應能自動啟動滅火系統經30s延時后,試驗氣體從防護區內每個噴嘴噴出,氣體噴射暢通。 |
滅火系統接到滅火指令后,能自動啟動滅火系統經30s延時后,試驗氣體從防護區內每個噴嘴噴出,氣體噴射暢通。 |
符合標準要求 |
||
在報警,釋放各階段防護區內、外有關聲、光報警及反饋信號應符合設計要求。 |
在報警,釋放各階段防護區內、外有關聲、光報警及反饋信號符合設計要求。 |
符合標準要求 |
|||
試噴防護區內滅火劑輸送管道和相應驅動氣體管道等設備,無明顯晃動和機械損壞。 |
試噴防護區內滅火劑輸送管道和相應驅動氣體管道等設備,無明顯晃動和機械損壞。 |
符合標準要求 |
|||
9 |
機械加壓送風系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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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控制柜 |
應有注明系統名稱和編號的標志。 |
有注明系統名稱和編號的標志。 |
符合標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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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表、指示燈顯示應正常,開關及控制按鈕應靈活可靠。 |
儀表、指示燈顯示正常,開關及控制按鈕靈活可靠。 |
符合標準要求 |
|||
應有手動、自動切換裝置。 |
有手動、自動切換裝置。 |
符合標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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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機械加壓送風機
數量:臺 |
送風機的銘牌清晰,型號、規格、技術性能應符合設計要求。 |
送風機的銘牌清晰,型號、規格、技術性能符合設計要求。 |
符合標準要求 |
||
風機現場、遠程啟停正常,啟動運轉平穩,葉輪旋轉方向正確。 |
風機現場、遠程啟停正常,啟動運轉平穩,葉輪旋轉方向正確。 |
符合標準要求 |
|||
消防控制室應能顯示風機的工作狀態。 |
消防控制室能顯示風機的工作狀態。 |
符合標準要求 |
|||
9.3 送風閥 |
送風閥(口)的設置位置應符合設計要求,并應安裝牢固。 |
送風閥(口)的設置位置符合設計要求,并安裝牢固。 |
符合標準要求 |
||
送風閥開啟與復位操作應靈活可靠,關閉時應嚴密,反饋信號應正確。 |
送風閥開啟與復位操作靈活可靠,關閉時嚴密,反饋信號正確。 |
符合標準要求 |
|||
9.4系統功能 |
應能自動和手動啟動相應區域的送風閥、送風機,并向火災報警控制器反饋信號。 |
能自動和手動啟動相應區域的送風閥、送風機,并向火災報警控制器反饋信號。 |
符合標準要求 |
||
送風口的風速不宜大于7m/s。 |
送風口的風速(實測數值)m/s。 |
符合標準要求 |
|||
防煙樓梯間的余壓值應為40Pa~50Pa,前室、合用前室的余壓值應為25Pa~30Pa。 |
防煙樓梯間的余壓值為(實測數值)Pa,前室、合用前室的余壓值為(實測數值)Pa。 |
符合標準要求 |
|||
10 |
機械排煙系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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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控制柜 |
應有注明系統名稱和編號的標志。 |
有注明系統名稱和編號的標志。 |
符合標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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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表、指示燈顯示應正常,開關及控制按鈕應靈活可靠。 |
儀表、指示燈顯示正常,開關及控制按鈕靈活可靠。 |
符合標準要求 |
|||
應有手動、自動切換裝置。 |
有手動、自動切換裝置。 |
符合標準要求 |
|||
10.2排煙風機
數量:臺 |
排煙風機的銘牌清晰,型號、規格、技術性能應符合設計要求。 |
排煙風機的銘牌清晰,型號、規格、技術性能符合設計要求。 |
符合標準要求 |
||
風機現場、遠程啟停正常,啟動運轉平穩,葉輪旋轉方向正確。 |
風機現場、遠程啟停正常,啟動運轉平穩,葉輪旋轉方向正確。 |
符合標準要求 |
|||
消防控制室應能顯示風機的工作狀態。 |
消防控制室能顯示風機的工作狀態。 |
符合標準要求 |
|||
10.3 排煙閥、排煙防火閥 |
排煙閥、排煙防火閥的設置應符合設計要求,應安裝牢固。 |
排煙閥、排煙防火閥的設置符合設計要求,安裝牢固。 |
符合標準要求 |
||
排煙閥、排煙防火閥開啟與復位操作應靈活可靠,關閉時應嚴密,反饋信號應正確。 |
排煙閥、排煙防火閥開啟與復位操作靈活可靠,關閉時嚴密,反饋信號正確。 |
符合標準要求 |
|||
10.4系統功能 |
應能自動和手動啟動相應區域排煙閥、排煙風機,并向火災報警控制器反饋信號。設有補風的系統,應在啟動排煙風機的同時啟動送風機。 |
能自動和手動啟動相應區域排煙閥、排煙風機,并向火災報警控制器反饋信號。設有補風的系統,在啟動排煙風機的同時啟動送風機。 |
符合標準要求 |
||
機械排煙系統中,當任一排煙口(排煙閥)開啟時,排煙風機應能自動啟動。 |
機械排煙系統中,當任一排煙口(排煙閥)開啟時,排煙風機能自動啟動。 |
符合標準要求 |
|||
排煙口的風速不宜大于10m/s,排煙量應符合設計要求。 |
排煙口的風速(實測數值)m/s,排煙量符合設計要求。 |
符合標準要求 |
|||
當通風與排煙合用風機時,應能自動切換到高速運行狀態。 |
當通風與排煙合用風機時,能自動切換到高速運行狀態。 |
符合標準要求 |
|||
電動排煙窗系統,應具有直接啟動或聯動控制開啟功能。 |
電動排煙窗系統,具有直接啟動或聯動控制開啟功能。 |
符合標準要求 |
|||
11 |
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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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應急照明 |
應牢固、無遮擋,狀態指示燈正常。 |
牢固、無遮擋,狀態指示燈正常。 |
符合標準要求 |
||
應急照明燈應急工作時間不應小于20min,對于建筑高度超過100m的高層民用建筑不應小于30min。 |
應急照明燈應急工作時間(實測數值)min。 |
符合標準要求 |
|||
地上疏散照明的地面照度不應低于0.5lx,地下工程疏散照明的地面照度不應低于5.0lx。 |
地上疏散照明的地面照度(實測數值)lx。 |
符合標準要求 |
|||
配電室、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煙排煙機房、消防用電的蓄電池室、自備發電機房、電話總機房以及發生火災時仍需堅持工作的其他房間,其工作面的照度,不應低于正常照明時的照度。 |
配電室、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煙排煙機房、消防用電的蓄電池室、自備發電機房、電話總機房以及發生火災時仍需堅持工作的其他房間,其工作面的照度,不低于正常照明時的照度。 |
符合標準要求 |
|||
11.2 疏散指示標志 |
疏散指示標志安裝應牢固、無遮擋,指示方向明顯清晰。 |
疏散指示標志安裝牢固、無遮擋,指示方向明顯清晰。 |
符合標準要求 |
||
安全出口標志宜設在出口頂部,疏散走道指示標志宜設在疏散走道及其轉角處,距地面1m以下的墻面上。 |
安全出口標志設在出口頂部,疏散走道指示標志設在疏散走道及其轉角處,距地面1m以下的墻面上。 |
符合標準要求 |
|||
燈光疏散指示標志的狀態燈應正常,地面中心照度不應小于1.0lx。 |
燈光疏散指示標志的狀態燈正常,地面中心照度(實測數值)lx。 |
符合標準要求 |
|||
應急工作時間不應小于30min。 |
應急工作時間(實測數值)min。 |
符合標準要求 |
|||
自發光疏散指示標志,當正常光源變暗后,應自發光。 |
自發光疏散指示標志,當正常光源變暗后,自發光。 |
符合標準要求 |
|||
12 |
應急廣播系統 |
||||
12.1擴音機 |
儀表、指示燈顯示正常,開關和控制按鈕動作靈活。 |
儀表、指示燈顯示正常,開關和控制按鈕動作靈活。 |
符合標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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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聽功能正常。 |
監聽功能正常。 |
符合標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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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揚聲器 |
外觀完好,音質清晰。 |
外觀完好,音質清晰。 |
符合標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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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系統功能 |
應能用話筒播音。 |
能用話筒播音。 |
符合標準要求 |
||
應在火災報警后,按設定的控制程序自動啟動火災應急廣播。 |
在火災報警后,按設定的控制程序自動啟動火災應急廣播。 |
符合標準要求 |
|||
火災應急廣播與公共廣播合用時,應符合GB50116-1998的5.4.3的規定。 |
火災應急廣播與公共廣播合用時,符合GB50116-1998的5.4.3的規定。 |
符合標準要求 |
|||
播音區域應正確、音質應清晰。 |
播音區域正確、音質清晰。 |
符合標準要求 |
|||
環境噪聲大于60dB的場所,火災應急 廣播應高于背景噪聲15dB。 |
環境噪聲為60dB,火災應急廣播為??dB,高于背景噪聲15dB。(如果大于60dB填實測結果)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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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消防專用電話 |
||||
13.1消防專用電話 |
消防專用電話分機應以直通方式呼叫。 |
消防專用電話分機以直通方式呼叫。 |
符合標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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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控制室應能接受插孔電話的呼叫。 |
消防控制室能接受插孔電話的呼叫。 |
符合標準要求 |
|||
消防控制室、消防值班室、企業消防站等處應設外線電話。 |
消防控制室、消防值班室、企業消防站等處設外線電話。 |
符合標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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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話音質應清晰。 |
通話音質清晰。 |
符合標準要求 |
|||
14 |
防火分隔設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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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防火門 |
組件齊全完好,應啟閉靈活、關閉嚴密。 |
組件齊全完好,啟閉靈活、關閉嚴密。 |
符合標準要求 |
||
防火門應能自動閉合,雙扇防火門應按順序關閉;關閉后應能從內、外兩側人為開啟。 |
防火門能自動閉合,雙扇防火門按順序關閉;關閉后能從內、外兩側人為開啟。 |
符合標準要求 |
|||
常閉防火門開啟后應能自動閉合。 |
常閉防火門開啟后能自動閉合。 |
符合標準要求 |
|||
電動常開防火門,應在火災報警后自動關閉并反饋信號。 |
電動常開防火門,在火災報警后自動關閉并反饋信號。 |
符合標準要求 |
|||
設置在疏散通道上、并設有出入口控制系統的防火門,應能自動和手動解除出入口控制系統。 |
設置在疏散通道上、并設有出入口控制系統的防火門,能自動和手動解除出入口控制系統。 |
符合標準要求 |
|||
14.2防火卷簾 |
組件應齊全完好,緊固件應無松動現象。 |
組件齊全完好,緊固件無松動現象。 |
符合標準要求 |
||
現場手動、遠程手動、自動控制和機械操作應正常,關閉時應嚴密。 |
現場手動、遠程手動、自動控制和機械操作正常,關閉時嚴密。 |
符合標準要求 |
|||
運行時應平穩順暢、無卡澀現象。 |
運行時平穩順暢、無卡澀現象。 |
符合標準要求 |
|||
安裝在疏散通道上的防火卷簾,應在一個相關探測器報警后下降至距地面1.8m處停止;另一個相關探測器報警后,卷簾應繼續下降至地面,并向火災報警控制器反饋信號。 |
安裝在疏散通道上的防火卷簾,在一個相關探測器報警后下降至距地面1.8m處停止;另一個相關探測器報警后,卷簾繼續下降至地面,并向火災報警控制器反饋信號。 |
符合標準要求 |
|||
僅用于防火分隔的防火卷簾,火災報警后,應直接下降至地面,并應向火災報警控制器反饋信號。 |
僅用于防火分隔的防火卷簾,火災報警后,直接下降至地面,并向火災報警控制器反饋信號。 |
符合標準要求 |
|||
14.3電動防火閥 |
應完好無損,開啟與復位應靈活可靠,關閉時應嚴密。 |
完好無損,開啟與復位靈活可靠,關閉時嚴密。 |
符合標準要求 |
||
應在相關火災探測器動作后自動關閉并反饋信號。 |
在相關火災探測器動作后自動關閉并反饋信號。 |
符合標準要求 |
|||
15 |
消防電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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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 |
首層的消防電梯迫降按鈕,應用透明罩保護,當觸發按鈕時,能控制消防電梯下降至首層,此時其他樓層按鈕不能呼叫控制消防電梯,只能在轎廂內控制。 |
首層的消防電梯迫降按鈕,用透明罩保護,當觸發按鈕時,能控制消防電梯下降至首層,此時其他樓層按鈕不能呼叫控制消防電梯,只能在轎廂內控制。 |
符合標準要求 |
||
15.2 |
轎廂內的專用對講電話應正常。 |
轎廂內的專用對講電話正常。 |
符合標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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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 |
從首層到頂層的運行時間不應超過60s。 |
從首層到頂層的運行時間(實測數值)s。 |
符合標準要求 |
||
15.4 |
聯動控制的消防電梯,應由消防控制設備手動和自動控制電梯回落首層,并接收反饋信號。 |
聯動控制的消防電梯,由消防控制設備手動和自動控制電梯回落首層,并接收反饋信號。 |
符合標準要求 |
||
16 |
滅火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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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 |
選型、數量及放置地點應符合設計要求。 |
選型、數量及放置地點符合設計要求。 |
符合標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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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 |
應在有效期內使用,經過維修的應有維修標志;報廢年限應符合GA95-1995的5.2要求。 |
在有效期內使用,經過維修的有維修標志;報廢年限符合GA95-1995的5.2要求。 |
符合標準要求 |
||
16.3 |
筒體應無明顯銹蝕和凹凸等損傷,手柄、插銷、鉛封、壓力表等組件應齊全完好;滅火器型號標識應清晰、完整。 |
筒體應無明顯銹蝕和凹凸等損傷,手柄、插銷、鉛封、壓力表等組件齊全完好;滅火器型號標識清晰、完整。 |
符合標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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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 |
壓力表指針應在綠色區域范圍內。 |
壓力表指針在綠色區域范圍內。 |
符合標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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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 注 |
檢測報告中為“------”代表系統無此項或有此項未委托檢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