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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體滅火系統的檢查維護
來源:北京消防維保 時間:2019-10-14 08:30:18
氣體滅火系統在消防工程中應用較為普遍,然而并不是裝上一套質量合格的滅火產品就能高枕無憂、一勞永逸。氣體滅火系統的定期維護管理也是不容忽視的,只有對系統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才能確保滅火系統安全可靠。那么各類氣體滅火系統到底該多久檢查一次,又該如何檢查?
氣體滅火系統的檢查周期與方法
每日檢查
每日應對低壓二氧化碳儲存裝置的運行情況、儲存裝置間的設備狀態進行檢查并記錄。
每月檢查
1、低壓二氧化碳滅火系統儲存裝置的液位計檢查,滅火劑損失10%時應及時補充。
2、高壓二氧化碳滅火系統、七氟丙烷管網滅火系統及IG541滅火系統等系統的檢查內容及要求應符合下列規定:
2.1 滅火劑儲存容器及容器閥、單向閥、連接管、集流管、安全泄放裝置、選擇閥、閥驅動裝置、噴嘴、信號反饋裝置、檢漏裝置、減壓裝置等全部系統組件應無碰撞變形及其他機械性損傷,表面應無銹蝕,保護涂層應完好,銘牌和保護對象標志牌應清晰,手動操作裝置的防護罩、鉛封和安全標志應完整。
2.2 滅火劑和驅動氣體儲存容器內的壓力,不得小于設計儲存壓力的90%。
3、預制滅火系統的設備狀態和運行狀況應正常。
每季度檢查
每季度應對氣體滅火系統進行1次全面檢查,并應符合下列規定:
1、可燃物的種類、分布情況,防護區的開口情況,應符合設計規定。
2、儲存裝置間的設備、滅火劑輸送管道和支、吊架的固定,應無松動。
3、連接管應無變形、裂紋及老化。必要時,送法定質量檢驗機構進行檢測或更換。
4、各噴嘴孔口應無堵塞。
5、對高壓二氧化碳儲存容器逐個進行稱重檢查,滅火劑凈重不得小于設計儲存量的90 %。
6、滅火劑輸送管道有損傷與堵塞現象時,應按相關規范規定的管道強度試驗和氣密性試驗方法進行嚴密性試驗和吹掃。
每年檢查
每年應按相關規范規定對每個防護區進行1次模擬啟動試驗,并應按規定進行1次模擬噴氣試驗。
制造單位應當明確氣瓶的設計使用年限并將其注明在氣瓶的設計文件和氣瓶標記上,氣瓶的設計使用年限應當不小于下表規定。如果制造單位確定的設計使用年限超出下表規定,應當通過相應的型式試驗、腐蝕試驗進行驗證,或者增加設計腐蝕裕量并且進行驗證。
常用氣瓶設計使用年限 | ||
序號 | 氣瓶品種 | 設計使用年限(年) |
1 | 鋼質無縫氣瓶 | 30 |
2 | 鋼質焊接氣瓶 | 20 |
3 | 鋁合金無縫氣瓶 | |
4 | 長管拖車、管束式集裝箱用大容積鋼質無縫氣瓶 | |
5 | 溶解乙炔氣瓶及吸附式天然氣焊接鋼瓶 | |
6 | 車用壓縮天然氣鋼瓶 | 15 |
7 | 車用液化石油氣瓶及車用液化二甲醚鋼瓶 | |
8 | 鋼質內膽玻璃纖維環向纏繞氣瓶 | |
9 | 鋁合金內膽纖維全纏繞氣瓶 | |
10 | 鋁合金內膽纖維環向纏繞氣瓶 | |
11 | 盛裝腐蝕性氣體或者在海洋等易腐蝕環境中使用的鋼質無縫氣瓶、鋼質焊接氣瓶 | 12 |
2、各類氣瓶的檢驗周期
①盛裝氮、六氟化硫、惰性氣體及純度大于等于99.999%的無腐蝕性高純氣體的氣瓶,每5年檢驗1次;
②盛裝對瓶體材料能產生腐蝕作用的氣體的氣瓶、潛水氣瓶以及常與海水接觸的氣瓶,每2年檢驗1次;
③盛裝其它氣體的氣瓶,每3年檢驗1次。
④盛裝混合氣體的前款氣瓶,其檢驗周期應當按照混合氣體中檢驗周期-短的氣體確定。